教职工行为规范
时间:2018-12-12
教职工行为规范
1.加强自身修养,注意职业身份,讲究仪表礼节,处处为人师表。
2.敬国旗爱国歌,参加升旗仪式要求衣着整洁,脱帽立正,严肃认真行注目礼;唱国歌要严肃、准确,声音宏亮。
3.穿着整洁大方,不允许穿拖鞋或拖鞋式时装鞋入校,女教师上班不化浓妆,首饰佩戴要适度,不穿奇装异服,不穿无袖上装,男教工不穿背心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4.讲话注意身份,注意场合,切忌粗言恶语伤害他人、伤害学生,使用礼貌语言,讲普通话。
5.校园内遇到本校教职工,应点头致意;遇到学生问好时,要热情答礼,点头微笑;遇到外宾或参观人员,要以礼相待。
6.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环境的安静,说话声音轻,走路脚步轻,做事动作轻,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室打手机,使用多媒体时,不要影响他人,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。
7.参加会议、讲座、集体活动时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接听电话,手机调至关机或震动状态,不随便进出会场。
8.礼貌待人,诚恳待人,尊重他人,不议论、传播他人隐私。
9.要礼貌使用电话,打电话应简短,宜低声,不影响他人,不随便用办公电话办私事。
10.与人发生争执时,要冷静,有耐心,坚持以理服人,切忌言行粗鲁。
11.接待家长和客人,要热情有礼,起立迎送。
12.经常以五讲(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秩序、讲道德),四美(心灵美、行为美、语言美、环境美)来长期训练学生,熏陶学生。